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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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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政法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1-28957159

官方网址:https://www.shpc.edu.cn/gaxy/ https://www.shpc.edu.cn/gaxy/zs-zszw/index.html

上海公安学院 2023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章程

时间: 2023-02-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297 收藏

一、学院概况

上海公安学院是上海唯一培养应用型高素质警务人才的公安高等院校,也是公安部设立的全国公安师资、外警、科技信息化、网络警察、心理等培训基地、实验中心和全国公安微课程研发中心。2016年4月,经教育部批复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2021年学院和5个本科专业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并连续三年在全市17所应用技术型高校分类评价的“效益评价”排名位列第一名。

建校70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市公安局和市教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上海公安“争创世界一流的平安城市、建设世界一流的警务模式、塑造世界一流的警察形象”的目标,秉持“托起公安工作明天”的办学使命和校训,瞄准建设特色性应用技术型公安本科高校的办学目标,按照“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要求,坚持“科技+人力”,全面推进上海公安教育事业发展,着力建设与上海城市发展水平和上海公安工作现代化相匹配的一流公安本科高校,不断提升办学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服务支撑上海公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目前,学院已为上海乃至全国公安政法系统培养输送了3.7万余名毕业生,培训在职民警34余万人次,被誉为申城“警察的摇篮、警官的熔炉”。

学院占地面积721亩,分为浦东、闵行、宝山三个校区,院内建有一批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学训练设施,院外在全市公安实战单位选建了17个智慧公安教学点和27个实训实习基地。目前,学院主要承担全日制本科教育、全日制第二专科教育,在职民警培训,以及受公安部委派为境内外警方举办各类高层次专业培训;同时,开展公安理论与实践研究,担负警务实战任务,并创办公民警校加强社会服务。

 

二、专业介绍

学院开设治安管理、治安管理(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方向)、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治安管理(大数据应用方向)、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方向)、治安管理(经济犯罪侦查方向)、道路交通管理、刑事执行(监所管理方向)、刑事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方向)、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特警方向)10个全日制第二专科专业(方向)。

各专业学制均为一年六个月。

 

三、招考计划

2023年,上海公安学院计划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500名(其中女性50名)。上海市公安局及所属各单位招考人数如下:

用人单位

招考人数

用人单位

招考人数

交警总队

12

普陀分局

30

特警总队

10

虹口分局

20

边防港航分局

5

杨浦分局

32

监管总队

10

闵行分局

35

轨道公交总队

22

宝山分局

30

农场分局

5

嘉定分局

18

浦东分局

70

松江分局

18

黄浦分局

35

金山分局

15

徐汇分局

25

青浦分局

15

长宁分局

22

奉贤分局

15

静安分局

35

崇明分局

16

总 计

500

2023年,上海公安学院定向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25名,(其中女性3名)。上海市法院系统各单位录用计划数如下:

招考法院

招录名额

招考法院

招录名额

市高级人民法院

2


金山区人民法院

1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

1

松江区人民法院

1


上海海事法院

1


奉贤区人民法院

1

1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

 

1

黄浦区人民法院

2


徐汇区人民法院

2


静安区人民法院

1


长宁区人民法院

1


宝山区人民法院

2


闵行区人民法院

2


崇明区人民法院

1


总 计

25

 

四、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取得2022届或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招收成人高等教育(夜大、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毕业生和业余大学、网络学院、国(境)外高校以及其他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学历的毕业生。

根据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本次招考500名总计划内,计划定向招考约37名(其中女性1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取得2020、2021、2022或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2022年本市退役士兵。具体招考人数将根据笔试情况在总招考计划范围内实行动态调拨机制。

 

五、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大专(高专、高职)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即1999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退役士兵,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28周岁,即1994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本人直系血亲及对本人有影响的旁系血亲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报考办法

1.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0日10:00至2月24日14:00,网上缴费时间为2月20日10:00至2月24日16: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3月23日10:00起。报名和缴费的网站为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Link/2023214xy.htm)。

缴费标准为100元/人。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认真了解《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2023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和《上海公安学院2023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章程》,如实填写《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职位。

 

七、考试方法和内容

1.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考试大纲》在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2023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上公布。

需报考日语的考生请在报名表中第一外语栏内填报日语,是否开考日语视考生报名后填报的情况而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详见下载的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务必携带答题卡填涂专用铅笔,因铅笔质量问题造成答题卡无法认读的后果将由考生自负。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分男女组进行,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步,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步。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其中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需加试150米障碍跑步。考生的心理测试必须合格。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3年4月27日起,通过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2023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查询。其中,定向招考2022年本市退役士兵的,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体检和政治考察

1.经面试和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到全市统一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

3.考生的学历资格由上海公安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进行认证。

 

九、录取方式

1.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择优录取。

2.经考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公安学院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

 

十、考生关心的几个问题

1.收费标准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每学年学费为6500元/人,以一年半学制计,共收学费9750元。住宿费每学年为820元/人,住宿标准按规定配置。

2.在校待遇

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障制度。

3.毕业与就业去向

学院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定向招录、定向培养,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评价。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或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学员按学院有关规定实行淘汰制。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待按期毕业取得第二专科学历后,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由上海市公安局定向分配,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按期毕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区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定向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均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一、招考咨询

政策咨询详见《2023年度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2023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招考咨询专线:28957159 ;

监督电话:2202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