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5-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03
收藏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4492
|
|
三
、校址
|
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
|
四
、层次
|
□本科 ☑ 专科
|
|
五
、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
|
七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
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
、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
的
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
一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色盲或色弱考生限报室内艺术设计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
二
、录取规则
|
(一)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三)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四)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五)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十
三
、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学年;空中乘务、物联网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7500元/学年;安全防范技术专业6900元/学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专业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6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学生公寓住宿费4人间独立卫生间 ,1600元/学年;6人间独立卫生间 ,1200元/学年; 6人无独立卫生间,960元/学年。
|
|
十
四
、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生入学注册后可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
|
十
五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7-85108020。
|
|
十
六
、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s://zs.zjcst.edu.cn/
电话:0577-85108000 85108035
传真:0577-85108035
|
|
十
七
、其他须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