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北京物资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10-89534409,010-89534469

官方网址:https://www.bwu.edu.cn/ http://zs.bwu.edu.cn

北京物资学院2008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时间: 2008-04-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416 收藏

  一、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Wuzi University 缩写:BWU

  二、学校隶属:北京市教委

  三、学校性质: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为:10037

  四、培养方向:立足北京,服务首都,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商品流通领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五、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生

  六、学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149

  本科生招生联系电话:010-89534409/010-89534469

  网 址www.bwu.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bwu.edu.cn

  七、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八、录取批次:本科专业除在内蒙古自治区为第一批次录取外,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为第二批次录取。

  九、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学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体检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4.采取网上录取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加分予以认可。

  如有同分进档而又有选择专业或录退档的情况,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有无特长、相关单科成绩。

  6.我校所有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口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7.由于江苏省从2008年起实施新高考方案,对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照《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我校要求理科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文科考生选测科目为历史,对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我校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B 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对考生的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对江苏省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口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2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十、收费标准:学生一律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北京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授予工学和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600元;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200元;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为750元—1500元。

  十一、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对贫困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学校还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多项助学措施,保证勤奋刻苦的学生完成学业。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