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山东师范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1-86182201,0531-86182202

官方网址:http://www.sdnu.edu.cn/ http://www.zsb.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相关问题解答

时间: 2014-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722 收藏

【培养模式】在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1+3”或“2+2”的“大类招生、分段培养、二次选拔”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设立卓越人才培养班,广泛开展中外合作与校企合作办学,加强专业技能训练,注重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
【转专业】2014年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15%的优秀学生,可重新自主选择专业。
【录取批次】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山东省内本科艺术类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文史类、理工类在本科一批录取,体育类在本科一批录取,合作办学本科在本科二批录取。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音乐表演(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合作定向培养)专业,鉴于学生培养方向为民航系统应用服务型人才,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总局体检标准执行。
【高分录取考生奖励办法】
设立百万校内奖学金,对2014年录取新生,实施“百人奖励计划”,具体奖励办法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
【第二专业】学校目前开设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和工商管理等本科第二专业(学位)教育。根据人才培养的需求,将陆续增加设置新的第二专业(学位)教育,具体开设专业以学校公布的第二专业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