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5-14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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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依照省(区、市)高招办投档比例对进档的考生,按“专业优先”录取规则,非艺术类根据投档分或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艺术类根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其它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的文件为准。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艺术设计(含环境设计、展示设计、时尚产品设计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护理”、“护理(含涉外护理、母婴护理方向)”、“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③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300元。(沪教委财〔2006〕31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8023335、021-68023336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8029005 | |
十四、网址 | www.shsipo.com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1、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