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南阳理工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7-63121358

官方网址:http://www.nyist.edu.cn/ http://zsw.nyist.edu.cn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4-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850 收藏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衔接渠道,更好地满足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接受本科阶段教育的愿望,经研究,2021年继续开展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现实表现良好。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并于2020年至2021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前退役且具有河南省普通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高校、专业和计划

  1.招生高校和专业详见《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文下达。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详见《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凡不符合《护士条例》规定的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条件,且不能对照本科护理学专业安排专升本考试的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等专科专业,不得擅自安排招生。

  2.我省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按全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单列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进行单独录取。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政策体系,开设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按时入学,上得起学,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3.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升本招生继续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录取比例在教育部规定的30%基础上适度扩大。根据教育部要求,对因各省政策规定差异,导致在生源地和就读高校所在地都不能享受专升本招生优惠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自2021年起,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所在地专升本招生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此类条件的考生,须于5月14日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省2021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和信息采集工作,并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要求选择报考专业,填写《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见附件3)。退役大学生士兵填写《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见附件4)。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填写《河南省2021年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见附件5)。

  2.资格审核。考生毕业高校要逐一对报名参加专升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录取前,省招办以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注册数据为依据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凡在2021年7月1日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届时,将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及录取资格。

  各高校要于2021年5月10日至14日,将经本校报名确认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情况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相关情况报省资助中心备案。要求报送正式文件(后附考生信息表,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同时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证件原件及扫描电子版。

  3.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统一通过网上报名。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擅自更改学籍信息或个人其他信息者,一律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按政策规定进行学籍异动者,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务必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异动手续,不得影响学生专升本报名、考试和录取。我省高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报名;非我省高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事宜另行安排。

  省教育厅不统一组织专升本考生体检,新生入学复查是否体检,由高校根据需要自定。

  四、考试和录取

  1.考试。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考生为《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为《公共英语》)、专业综合(体、音、舞、美专业为专业加试)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规定的考试课程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由省招办另行通知。

  2.录取。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招办组织统一录取。划定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高校择优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相关事宜

  1.入学管理。被录取考生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原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高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专升本招生超过30人的专业,高校要进行单独编班,科学制定培养方案,认真做好课程衔接教学和人才培养;确不具备单独编班条件的,可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本校同一专业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资助等执行同样的政策标准。

  2.学籍注册。本科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对经省招办统一录取的专升本学生进行资格再确认,重点加强对学生前置学历的复查,依据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录取信息注册学籍。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或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高校要在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就业政策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和全省2021年专升本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从全面从严治党,立德树人的政治高度提高对专升本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履行对本校考生的管理责任。

  2.压实高校责任。生源高校是组织本校学生参加专升本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对本校学生的政策宣传、考前教育、报名组织、资格审核、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责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有关高校要及早做好标准化考场建设等考试条件的准备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网络连接、设施设备、技术培训等各方面准备工作,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3.做好疫情防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最新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制定组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疫条件完备、职责流程明晰、工作机制完善,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加强政策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认真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答疑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全面准确解读政策,确保广大考生知悉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贴心做好考生服务,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严肃招生纪律。各涉招涉考单位要认真落实“阳光高考”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禁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严禁高校以任何形式参与培训机构的专升本培训辅导活动,严禁高校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辅导活动。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此通知传达至同级招办。

  监督电话:0371-69691252 举报邮箱:hnzsbks@163.com

  省资助中心:0371-65798790 省招办:0371-68101506


  附件:1.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

     2.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3.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

     4.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

     5.河南省2021年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