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10-64353978,010-64374282

官方网址:http://www.bitc.edu.cn http://www.bitc.edu.cn/zsxx/

2022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6-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29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105)。

  2.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4.学校校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校本部)

  4.学校校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坝校区)

  4.学校校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花乡校区)

  4.学校校址 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

  5.基本情况:学校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全国信息安全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目前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以及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计划: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  招生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工业设计、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应用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现代通信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技术、金融科技应用(金融数据安全)、电子商务(全渠道运营)、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类)、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游戏设计)、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

  第五条  招生对象:同《北京市2022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招生对象。

  第六条  报名条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学费:普通专业6000/学年;美术类专业8000/学年。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文化课报名与考试: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专业课免试:具有各类专业技术水平或岗位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考生以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可以免试专业课。

  第十条  专业课报名与考试

  1、专业课加、免试报名时间:71-710日,考生需邮寄或传真2022年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同时,符合我院专业课免试条件的考生,将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的复印件(A4复印纸)以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A4复印纸,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或传真至我院,经审核通过办理免试手续。我院审核证书、办理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专业课加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专业课加试时间:714日(周四)

  ② 线上考试。

  3、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64374282

  4、传真:010-64374282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院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5、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执行北京市的照顾加分政策;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择优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所报志愿都未能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择优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

  6、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寄发: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寄发。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  报到:待定(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  入学资格复查: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

  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关于升学:按照北京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职毕业生专接本”文件规定,学校每年推荐高职毕业生参加专接本考试,合格者可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

  第十八条  章程执行时间:本章程执行时间为一年。

  第十九条  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相关说明:

  招生咨询电话:643742826435397885305088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学校网址:www.bitc.edu.cn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零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