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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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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98-8336008,0798-8334044

官方网址:http://www.jdzu.edu.cn http://zsw.jdzu.edu.cn/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6-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785 收藏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0894

  办学层次: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江西省教育厅统一核发的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学历文凭。

  办学性质:隶属江西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全日制

  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8号(校本部)

  邮政编码:333000

  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具体规则如下:

  一、凡报考我校英语、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高考英语口试,体育、艺术专业加试,其口试、加试成绩需达到(专科)合格标准。并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对上述专业录取的相关规定。

  二、本着尊重考生个人志愿,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进行专业计划调整时,对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

  三、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一志愿录不满额时,依次录取后面志愿,服从志愿的考生,不设志愿分数级差。

  四、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五、对符合各省(市、自治区)优惠加分政策的,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高考应试语种不限。但我校各专业外语授课语种主要为英语。

  八、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二0一二年新生财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每生

  

序号 专业类别 学费 住 宿 费
标准一 标准二 标准三 标准四
1 文史类 3100 1000 800 600 500
2 经、管、法、外 3300 1000 800 600 500
3 理工类 一类 3500 1000 800 600 500
二类 3700 1000 800 600 500
4 体育类 3700 1000 800 600 500
5 艺术类 8000 1000 800 600 500
6 艺术设计(本科) 9200 1000 800 600 500
7 英语(本科) 3565 1000 800 600 500
8 物理学 (本科) 4025 1000 800 600 500

  注:艺术类考生凡被我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一次性交清当年学费的,减免当年学费1000元。

    关于经济资助问题

  国家“三金”:每年国家根据我校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

  师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200-600元/人。年,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5%。

  非师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300-800元/人。年,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5%。

  师范类专业奖学金:本、专科学生每生每月分别发75元/30元。

  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校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五个等次:特等800元、一等600元、二等500元、三等400元、四等300元。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分为全免、半免、三分之一免、四分之一免四个等级。艺术类学生,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清当年学费的,减免当年学费1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20-200元/人。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校开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录取我校的新生均可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报到时将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交到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学工处)即可。

  新生奖励:凡我校录取的省内外困难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具有县(市、区)级政府出具的特困证明(需村、乡、县三级民政办意见并具印的特困证明方为有效),奖励标准化床上用品一套。

  专升本问题我校是江西省教育厅确定的有专升本资格的院校之一。从2000年开始,学校每年均有一批优秀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凡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即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其学籍转入所考取的本科院校。本科阶段的学费按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取。

  毕业生就业问题学校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配有专职工作人员。为了拓宽就业渠道,先后与广东、福建等沿海城市和北京、上海、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联系,签订了就业安置协议,基本形成了与我校专业相对应的就业网络,几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