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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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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艺术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771-4951555,0771-5600160,0771-5600381

官方网址:http://www.gxart.cn http://www.gxart.cn/articles/16

人物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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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有较高的文化 艺术素养和审美意识,掌握发型设计、化妆设计、服装搭配设计等专业技能,具备人物形象 的整体设计,以及舞台影视化妆造型设计能力,从事形象设计或营销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 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文化传媒、大型时尚、电商企业,在化妆造型、形象设计、彩妆培训、市场推 广等岗位群,从事彩妆培训、服饰搭配、人物造型、形象顾问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良好的化妆、发型知识;

3.具备通过绘制服饰、造型效果图来表达自己的创意方案并进行说明的能力;

4.具备创新思维和形象设计项目的管理能力;

5.具备较好的造型设计与表现能力;

6.具备较准确地进行色彩诊断并能运用到服饰搭配中的能力;

7.具备运用平面设计软件进行人像修图和基础排版的能力;

8.具备数码摄影的后期制作技能和画册制作能力;

9.具备人物塑型与形象设计能力。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时尚与品牌鉴赏、形象造型基础、形象色彩设计、化妆设计与人物摄影、服装搭配与模 特展示、形象设计与电脑表现、人物形象专题项目设计、舞台影视化妆造型设计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化妆设计与人物摄影、服装搭配与模特展示、形象设计与电脑表现等实训。

在各类文化传媒、彩妆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艺术化妆师(高级) 形象设计师(三级) 色彩搭配设计师(三级、二级)

摄影师(中级) 图形图像应用处理制作员( Photoshop)证书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美发与形象设计美容美体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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